# 开发环境规则 1. 本仓库是 **本机 Mac 开发环境**,默认职责是开发、联调、测试、预演,不是生产运行目录。 2. 每次开发都必须形成本地 Git 提交;至少在切换任务、交接、发布前,不能只停留在未提交工作区。 3. 本机允许跑 `dev`、测试、构建、dry-run,但不允许从本机直接 `rsync` 到 `103` 或 `105`,也**不允许 SSH 到 `105` 直接改线上源码**。见 [docs/105-server-operations.md](docs/105-server-operations.md)。 4. 任何准备上线的改动都要先形成“可复现产物”,发布来源必须是可追溯 commit,而不是临时工作区状态。 5. 本地验证至少包含受影响模块的最小测试、必要的 `npm run build` 或接口自测。 6. 本地需要保留发布清单:当前分支、HEAD、关键变更、是否含未提交改动。 7. 涉及 `.env`、`MindSpace/`、`data/`、`users/` 的内容都属于运行态资产,不进入发布包。 8. 紧急修复也不能绕过上述约束;先在本地固化 commit,再进入发布流程。